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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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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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0.25g*12粒 |
生产企业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593 |
国药准字H1096001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胃肠实热。通利二便,用于头痛目昏、牙痛龈肿,鼻中衂血,牙宣齿衂,暴发火眼,通便溺赤,喉干咽痛,口唇焦裂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五岁到十岁一次半丸,五岁以下酌减,一日两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神经血管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成分 |
大黄、芒硝、黄芩、滑石、牵牛子(炒)、羌活、胆南星、槟榔、白芷、木道 |
本品主要成分是萘普生,化学名称为(+)α-甲基-6-甲氧基-2-萘乙酸。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大蜜丸,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应整粒服用,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