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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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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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50丸 |
0.005 |
生产企业 |
西藏林芝宇拓藏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222 |
国药准字H340204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止咳,利肺化痰。用于扩散伤热,陈旧热,波动热引起的肺炎,肺脓肿,感冒咳嗽,胸部疼痛,咯脓血。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一次4~5丸,一日3次。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见,应用本品后可感到视力模糊。应用时耐药菌株可过度生长。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诃子(去核)、毛诃子(去核)、余甘子(去核)、藏木香、木香、木香马兜铃、天竺黄、紫草茸、藏茜草、紫草、高山辣根菜、翼首草、力嘎都。 |
每1g眼膏含盐酸金霉素约0.005g, |
性状 |
本品为紫红色水丸;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木香马兜铃药材,该药材含有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 2.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 3.儿童及老年人慎用,孕妇、婴幼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