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康洗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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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皮肤康洗液

花红颗粒

规格

每瓶装50ml

每袋装2.5g(无蔗糖)
生产企业

北京华洋奎龙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0045

国药准字Z20083350
说明
适应症

主治湿热阻于皮肤所致湿疹,见有瘙痒、红斑、丘疹、水泡、渗出,糜烂等和湿热下注所致阴痒,白带过多。皮肤湿疹及各类阴道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瘀滞所致带下病、月经不调,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小腹隐痛、腰骶酸痛、经行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皮肤湿疹:取适最药液直接涂抹于患处,有糜烂面者可稀释5倍量后湿敷,一日两次。

妇科病:先用清水冲洗阴道,取适量药液用温开水稀释5-10倍,用阴道冲洗器将药液注人阴道内保留几分钟。或坐浴,每日两次。或遵医嘱。。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每疗程之间停药3天。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月经期及酒精过敏者禁用。重度宫颈糜烂者慎用。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金银花、蒲公英、马齿苋、土茯苓、大黄、赤芍、蛇床子等。

一点红、白花蛇舌草、地桃花、白背叶根、鸡血藤、桃金娘根、菥蓂。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略黏稠液体,气香。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无蔗糖)。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勿口服。

2.若有皮肤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妇女经期、哺乳期慎用。月经过多者慎用。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