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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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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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支 |
片芯重0.25g(糖衣片:铝箔泡罩包装);片芯重0.3g(薄膜衣片:铝箔泡罩包装) |
生产企业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595 |
国药准字Z43020979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肝肾,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引起的须发脱落、早白。 |
滋阴补肾,养血息风。用于肝肾阴虚所致的头晕目眩、头痛耳鸣、口苦咽干、腰膝痠软、脱发、白发;血管神经性头痛、脂溢性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何首乌(黑豆酒炙)、当归、补骨脂(黑芝麻5g炒)、枸杞子、沙苑子、茯苓、牛膝;辅料为炼蜜、蔗糖、苯甲酸钠。 |
主要成份为白芍、白芷、炒蒺藜、川芎、丹参、当归、甘草、何首乌、黄精、墨旱莲、女贞子、桑叶、熟地黄、天麻。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