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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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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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支 |
每袋装2.5g;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省吕梁中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595 |
国药准字Z14020649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肝肾,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引起的须发脱落、早白。 |
固肾养血,益气祛风。用于斑秃、全秃、普秃及肝肾虚引起的脱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5克(约20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何首乌(黑豆酒炙)、当归、补骨脂(黑芝麻5g炒)、枸杞子、沙苑子、茯苓、牛膝;辅料为炼蜜、蔗糖、苯甲酸钠。 |
熟地黄、枸杞子、羌活、制何首乌、川芎(酒蒸)、木瓜、女贞子(盐蒸)、当归、桑椹、丹参、党参、黑芝麻。辅料为红氧化铁、滑石粉、乙醇、胭脂红、蜂蜜、糊精、虫白蜡。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红色的包衣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甘。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如需长期服用,请咨询医师。 7.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