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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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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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支 |
0.3g*64粒 |
生产企业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595 |
国药准字Z2008349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肝肾,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引起的须发脱落、早白。 |
益气滋阴,补肾培本。与规范方案的抗肿瘤化学药品配合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阴两虚证,可改善患者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口干咽燥,自汗盗汗,面色晄白,或咳嗽咯痰,或纳呆,或痰中带血等症状;减轻由化疗引起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白细胞下降及恶心、呕吐、脱发等现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配合化疗方案在规定的治疗时段内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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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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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何首乌(黑豆酒炙)、当归、补骨脂(黑芝麻5g炒)、枸杞子、沙苑子、茯苓、牛膝;辅料为炼蜜、蔗糖、苯甲酸钠。 |
黄芪、百合、女贞子、北沙参、天冬、山茱萸(酒制)、葫芦巴、陈皮。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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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