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0粒重9g |
0.45g*20粒 |
生产企业 |
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世纪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241 |
国药准字Z20133032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益精安神。用于气虚血亏所致的头晕目眩,健忘失眠。 |
活血化瘀,益气通络。用于中风病(轻中度脑梗塞)恢复期气虚血瘀证,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语言蹇涩或不语,偏身麻木,手足肿胀,舌暗或有瘀斑,苔薄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为4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
成分 |
党参、白术(土炒)、山药(麸炒)、熟地黄、当归、麦冬、补骨脂(盐炒)、菟丝子(盐炙)、鹿茸(去毛)、五味子(酒制)、酸枣仁(炒)、远志(制)等味。 |
穿山龙,刺五加。 |
性状 |
本品为水丸或薄膜衣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辛。 |
本品为硬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6.本品宜饭前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临床试验中个别患者与其化药物合并使用后出现了肝功能(ALT)升高,尚不确定是否与药物有关。2.本品宜饭后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