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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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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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9g |
0.5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241 |
国药准字Z20080117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益精安神。用于气虚血亏所致的头晕目眩,健忘失眠。 |
益气养血,活血化瘀。用于气虚血瘀所致的产后恶露不绝、小腹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党参、白术(土炒)、山药(麸炒)、熟地黄、当归、麦冬、补骨脂(盐炒)、菟丝子(盐炙)、鹿茸(去毛)、五味子(酒制)、酸枣仁(炒)、远志(制)等味。 |
黄芪、当归、丹参、党参、益母草、北败酱。 |
性状 |
本品为水丸或薄膜衣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6.本品宜饭前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服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