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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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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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9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青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241 |
国药准字Z3102012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益精安神。用于气虚血亏所致的头晕目眩,健忘失眠。 |
补气,养血,填精。用于身体虚弱,先天不足,气虚血亏,自汗、盗汗,产后体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
成分 |
党参、白术(土炒)、山药(麸炒)、熟地黄、当归、麦冬、补骨脂(盐炒)、菟丝子(盐炙)、鹿茸(去毛)、五味子(酒制)、酸枣仁(炒)、远志(制)等味。 |
胎盘、胎盘粉、胎盘组织粉。 |
性状 |
本品为水丸或薄膜衣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淡棕色至深棕色颗粒状粉未;有特别异臭。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6.本品宜饭前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