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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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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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50mg(以乌拉地尔计) |
20mg*100片 |
生产企业 |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三才石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55 |
国药准字H44023242 |
说明 | ||
适应症 |
1.高血压危象(如血压急聚升高)。2.重度和极重度高血压。3.难治性高血。4.控制围手术期高血压。 |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2.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7.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
用法用量 |
乌拉地尔针剂应静脉注射或静脉点滴,病人须取卧位。单次和重复静脉注射及长时间静脉点滴均可。亦可在静脉注射后持续静脉点滴。静脉注射缓慢静注10~50mg乌拉地尔针剂,监测血压变化,降压效果应在5分钟内即可显示。若效果不够满意,可重复用药。持续静脉点滴或使用输液泵本品在静脉注射后,为了维持其降压效果,可持续静脉点滴,液体按下述方法配制:通常将250mg乌拉地尔加入到合适的液体中,如生理盐水、5%或10%的葡萄糖、5%的果糖加生理盐水中。 如使用输液泵维持剂量,可加入20ml注射液(相当于100mg乌拉地尔),再用上述液体稀释到50ml。静脉输液的最大药物浓度为每毫升4mg乌拉地尔。输入速度根据病人的血压酌情调整。推荐初始速度为每分钟2mg,维持速度为每小时9mg。(若将250mg乌拉地尔溶解在500ml液体中,则1mg乌拉地尔相当于44滴或2.2ml输入液)。静脉点滴或用输液泵输入应当在静脉注射后使用,以维持血压稳定。血压下降的程度由前15分钟内输入的药物剂量决定,然后用低剂量维持。 |
1.成人 (1)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口服20~40mg,每日1次,必要时6~8小时后追加20~40mg,直至出现满意利尿效果。最大剂量虽可达每日 600mg,但一般应控制在100mg以内,分2~3次服用。以防过度利尿和不良反应发生。部分患者剂量可减少至20~40mg,隔日1次,或每周中连续服药2~4日,每日20~40mg。(2)治疗高血压。起始每日40~80mg,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3)治疗高钙血症。每日口服 80~120mg,分1~3次服。2.小儿 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按体重2mg/kg,口服,必要时每4~6小时追加1~2mg/kg。新生儿应延长用药间隔。 |
副作用 |
1. 使用乌拉地尔后,个别病例可能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汗、烦燥、乏力、心悸、心律失常、上脸部压迫感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其原因多为血压降得太快所致,通常在数分钟内即可消失,病人无需停药。血压过度降低,可抬高下肢,补充血容量即可改善。 2. 过敏反应少见(如搔痒,皮肤发红,皮疹等)。 3. 极个别病例在口服本药时出现血小板计数减少,但血清免疫学研究尚未证实其因果关系。 |
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间质性肾炎、甚至心脏骤停)、视觉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钠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 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 |
禁忌 |
1. 主动脉狭部狭窄或动静脉分流患者(血流动力学无效的透析分流除外)。 2. 哺乳期妇女。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6-{3-[4(邻-甲氧苯基)-1-哌嗪基]-1,3-二甲基-脲嘧啶 |
呋塞米,化学名:2-[(2-呋喃甲基)氨基]-5-(氨磺酰基)-4-氯苯甲酸 分子式:C12H11ClN2O5S 分子量:330.74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片 |
注意事项 |
1. 如果联合其他降压药使用本品前,应间隔一定的时间,必要时调整本药的剂量。 2. 血压骤然下降可能引起心动过缓甚至心脏停搏。治疗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 3. 对本品过敏有皮肤搔痒、潮红,有皮疹应停药。 4. 开车或操纵机器者应谨慎,可能影响其驾驶或操纵能力。 5. 逾量可致低血压,可抬高下肢及增加血容量,必要时加升压药。 6. 老年人及肝功能受损者可增强本品作用,应予注意。 |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 3.下列情况慎用: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⑤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 ;⑥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 ;⑦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 ;⑧红斑狼疮,本药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⑨前列腺肥大。 4.随访检查:①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 ;②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 ;③肾功能 ;④肝功能 ;⑤血糖 ;⑥血尿酸 ;⑦酸碱平衡情况 ;⑧听力。 5.药物剂量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然后根据利尿反应调整剂量,以减少水、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 6.存在低钾血症或低钾血症倾向时,应注意补充钾盐。 7.与降压药合用时,后者剂量应酌情调整。 8.少尿或无尿患者应用最大剂量后24小时仍无效时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