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5mg |
20mg(以C19H20FNO3计) |
生产企业 |
成都华宇制药有限公司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48 |
国药准字H10950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抑郁症。因具有振奋作用,适用于迟钝型抑郁,但不宜用于激越型抑郁或焦虑性抑郁。亦可用于小儿遗尿症。 |
本品用于。 1. 治疗各种类型的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反应性抑郁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常见的抑郁症状:乏力、睡眠障碍、对日常活动缺乏兴趣和愉悦感、食欲减退。 2. 治疗强迫性神经症。常见的强迫症状:感受反复和持续的可引起明显焦虑的思想、冲动或想象、从而导致重复的行为或心理活动。 3. 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的惊恐障碍。常见的惊恐发作症状:心悸、出汗、气短、胸痛、恶心、麻刺感和濒死感。 4. 治疗社交恐怖症/社交焦虑症。常见的社交焦虑的症状:心悸、出汗、气短等。通常表现为继发于显著或持续的对一个或多个社交情景或表演场合的畏惧,从而导致回避。 5. 治疗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本品可防止抑郁症、惊恐障碍和强迫症的复发。 |
用法用量 |
口服。常用量:开始一次25~50mg,一日2次,早上与中午服用,晚上服药易引起失眠,不宜晚上使用。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日总量100~250mg。高量:一日不超过300mg。维持量一日50~150mg。小儿遗尿症,一次25~50mg,一日1次,睡前1小时服用。 |
口服,建议每日早餐时顿服,药片完整吞服勿咀嚼。成人、抑郁症、一般剂量为每日20mg。服用2~3周后根据病人的反应,某些病人需要加量,每周以10mg量递增,根据国外经验每日最大量可达50mg,应遵医嘱。强迫性神经症、一般剂量为每日40mg,初始剂量为每日20mg,每周以10mg量递增。根据国外经验每日最大剂量可达60mg。惊恐障碍、一般剂量为每日40mg,初始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病人的反应,每周以10mg量递增,每日最大剂量可达50mg。一般认为惊恐障碍治疗早期其症状有可能加重,故初始剂量为10mg。社交恐怖症/社交焦虑症、一般剂量为每日20mg,若对20mg无反应的患者可根据病人临床反应,每周以10mg量递增,根据国外经验每日最大剂量可达50mg。剂量改变至少有一周的间歇期。本品与所有的抗抑郁药一样,治疗期间应根据病情调整剂量。病人应治疗足够长时间以巩固疗效,抑郁症痊愈后应维持治疗至少几个月,强迫性神经症和惊恐障碍所需维持治疗的时间更长。停药方法与其它精神科药物相似,需逐渐减量,不宜骤停。帕罗西汀的停药、和其他精神药物一样,本品一般不宜突然停药(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部分)。近期临床试验中采用的逐渐减量停药方案是、以周为间隔逐渐减量,每周的日用剂量比上周的日用剂量减少10mg,每周减量1次。当日用剂量减至每日20mg时,病人按该剂量继续用药1周,然后停药。如果减量或停药后出现不能耐受的症状,可以考虑恢复到前次的用药剂量治疗。然后,医生可以继续进行减量方案,但减量的速度要更加缓慢。肾/肝功损害、由于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 |
副作用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失眠与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震颤、眩晕、心动过速、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或麻痹性肠梗阻等。大剂量可发生心脏传导阻滞、心律失常、焦虑等。其他有皮疹,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和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然停药可见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禁忌 |
严重心脏病、青光眼、排尿困难、支气管哮喘、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谵妄、粒细胞减少、肝功能损害者禁用。对三环类药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丙米嗪。 |
本品成份盐酸帕罗西汀。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双面凸起的薄膜包衣片。 |
|
注意事项 |
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肝、肾功能。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2)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3)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