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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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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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μg |
0.1g*8片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72 |
国药准字H2004634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反应性增高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1次,睡前服用或一次2片,一日2次,清晨及睡前服用。6岁以上儿童:一次1片,服用方法同成人。儿童可以及年龄和体重适量增减。 |
口服,成人每日1~2粒(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副作用 |
偶有口干、鼻塞、倦怠、恶心、胃部不适、肌颤、头痛、眩晕或耳鸣。亦可发生皮疹、心律失常、心悸、面部潮红等。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及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过敏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丙卡特罗。 化学名称为5-(1-羟基-2-异丙胺基丁基)-8-羧基喹诺酮盐酸盐半水合物。 分子式:C16H22N2O3·HCL·1/2H20 分子量:335.83。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有可能引起心律失常,服用时应予注意。 2.以下患者慎服: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6.若过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