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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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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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0.38g*60粒 |
生产企业 |
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华普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179 |
国药准字H19983182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
用于改善衰老症状,提高心肺调节功能、视敏度以及听力等。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日2粒,晨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2.罕见口干、鼻衄。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对花粉过敏者禁用。2.急性感染、感冒发热者禁用。 |
成分 |
党参、当归、五味子(蒸)、山药、制何首乌、金樱子、覆盆子、厚朴(姜制)、木香、白术(焦)、山楂(焦)、石楠叶、菟丝子、六神曲(焦)。辅料为:糊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人参(红参须)125毫克、维生素E25毫克、硫酸锌0.85毫克、花粉25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涩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平时注意眼部卫生,加强眼部锻炼。 2.孕妇慎用。感冒时不宜服用。 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 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半年后,症状未缓解或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不推荐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