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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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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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81.3mg(按C14H15N5O5S2计算) |
24mg(相当于沙丁胺醇2mg |
生产企业 |
清远华能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86 |
国药准字H32024129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五官、下呼吸道、泌尿系统感染等。 |
用于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饭前或饭后1小时内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500mg,每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每次每公斤体重10mg,每日2次;复杂性尿路感染的成年人,每日全部剂量在晚饭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男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女性非复杂性膀胱炎的患者,在就餐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单一剂量1500—2000mg(膀胱炎者在傍晚)可充分根除病原体。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2~4mg,一日3次。 (2) 小儿常用量:口服,一次0.6mg,一日3 ~ 4次。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主要是腹泻、恶心、呕吐。偶有伪膜性肠炎、腹胀、胃灼热、腹部不适、血中胆红素升高,转氨酶一过性升高等。 2、皮肤反应:偶有出现瘙痒、局部浮肿、紫癜、皮疹等。 3、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偶有出现头痛、眩晕、衰弱、疲劳感等。 4、血液系统反应:偶有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等,均为一过性反应。 5、其它罕见的反应,牙龈炎、直肠炎、结膜炎、药物热等。 |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率增快或心搏异常强烈。 (2)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头晕、目眩、口咽发干。 (3) 逾量中毒的早期表现:胸痛、头晕,持续、严重头痛,严重高血压,持续恶心、呕吐、持续心率增快或心搏强烈,情绪烦躁不安等。 |
禁忌 |
对头孢菌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头孢他美酯 |
主要成分含硫酸沙丁胺醇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2、若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紧急治疗。 3、由于缺乏有关人类胎儿的临床数据,妇女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若有对该药敏感的微生物严重感染时,必须充分衡量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利益。 4、在乳汁中尚未发现本品的代谢物。 5、本品对新生儿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可靠的临床数据。 6、在使用本品期间,由于肠道微生物的改变,可能导致伪膜性肠炎。若发生伪膜性肠炎,应积极治疗(推荐使用万古霉素)。 7、若过量服用,发生严重反应,应洗胃,并采取对应治疗。 8、抗酸剂,H2拮抗体对本品药代动力学无影响。目前尚未见到本品对实验室检测值和/或方法有影响的报道,也未观察到伴随利尿药治疗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对肾功能的损伤。 9、本品应放到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 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