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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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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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4H15N5O5S2计90.65mg |
50mg*7粒 |
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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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61 |
H2017113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耳、鼻、喉部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如非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等。 |
用法用量 |
1.口服:饭前或饭后1小时内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一次2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每次按体重7.2mg/kg给药,一日2次。复杂性尿路感染的成年人,每日全部剂量在晚饭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男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女性非复杂性膀胱炎的患者,在就餐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单一剂量6~8片(膀胱炎患者在傍晚)可充分根除病原体。 2.剂量调节: (1)老年人:可按推荐成人的用量,对老年人无需调整。 (2)12岁以上儿童:以每次每公斤体重7.2mg,每日2次为标准,剂量调整如下:体重小于15kg者,建议使用其它剂型;体重为16~30kg者,一次1片;体重为31~40kg者,一次1~2片;体重大于40kg者,一次2片。 (3)肾衰竭的成人患者:肌酐清除率大于40ml/min者,一次360mg(2片),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为10~40ml/min者,一次用0.5片,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者,先一次用2片,后改为一次0.5片,一日1次。 |
1.本品与其他咪唑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时需减量。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咪唑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常见腹泻、恶心、呕吐。偶有伪膜性肠炎、腹胀、胃灼热、腹部不适、血中胆红素升高、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 2.皮肤:偶有出现瘙痒、局部浮肿、紫癜、皮疹等。 3.中枢神经系统:偶有出现头痛、眩晕、衰弱、疲劳感等。 4.血液系统:偶有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等,均为一过性反应。 5.其它罕见的反应有:齿龈炎、直肠炎、结膜炎、药物热等。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头孢他美酯。其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Z)-2-(2-氨基-4-噻唑基)-2(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氦杂双环﹝4,2,0﹞辛-2-烯-2- 甲酸新戊酰氧甲酯盐酸盐。 |
氟康唑。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白色、类白色,有引湿性。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2.若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紧急治疗。 3.在使用本品期间,由于肠道微生物的改变,可能导致伪膜性肠炎。若发生假膜性肠炎,应积极治疗(推荐使用万古毒素)。 4.本品应放到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