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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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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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81.3mg*6片(康迪欣) |
20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35 |
国药准字H200434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耳、鼻、喉部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如非复杂性尿路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男性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等。 |
1.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 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用法用量 |
常用量:饭前或饭后1小时内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500mg,每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每次每公斤体重10mg,每日2次;复杂性尿路感染的成年人,每日全部剂量在晚饭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男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女性非复杂性膀胱炎的患者,在就餐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单一剂量1500~2000mg(膀胱炎者在傍晚)可充分根除病原体。剂量调节:老年人:推荐成人的用量对老年人无需调整。12岁以下儿童:以每次每公斤体重10mg,每日两次为标准,剂量调整如下:(详见说明书) |
1. 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 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 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主要是腹泻、恶心、呕吐。偶有伪膜性肠炎、腹胀、胃灼热、腹部不适、血中胆红素升高,转氨酶一过性升高等。2.皮肤反应:偶有出现瘙痒、局部浮肿、紫癜、皮疹等。3.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偶有出现头痛、眩晕、衰弱、疲劳感等。4.血液系统反应:偶有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等,均为一过性反应。5.其它罕见的反应有:齿龈炎、直肠炎、结膜炎、药物热等。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头孢他美酯。 |
本品成分为硝酸咪康唑。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白色、类白色,有引湿性。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2.若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紧急治疗。3.在使用本品期间,由于肠道微生物的改变,可能导致伪膜性肠炎。若发生伪膜性肠炎,应积极治疗(推荐使用万古毒素)。4.本品应放到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 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