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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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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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以C20H25N5O7S2·HCl计) |
0.1gx100片/瓶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瑞年前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220 |
国药准字H320206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耳、鼻、喉部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 |
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之一可用于下列疾病:立克次体病、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2、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等。 |
用法用量 |
1.口服:饭前或饭后1小时内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一次500mg,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每次按体重10mg/kg给药,一日2次。复杂性尿路感染的成年人,每日全部剂量在晚饭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男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女性非复杂性膀胱炎的患者,在就餐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单一剂量1500~2000mg(膀胱炎患者在傍晚)可充分根除病原体。 2.剂量调节: (1)老年人:可按推荐成人的用量,对老年人无需调整。 (2)12岁以下儿童:以每次每公斤体重10mg,每日2次为标准,剂量调整如下:体重小于15kg者,建议使用其它剂型;体重为16~30kg者,一次250mg;体重为31~40kg者,一次250~500mg;体重大于40kg者,一次500mg。 (3)肾衰竭的成人患者:肌酐清除率大于40ml/min者,一次用500mg,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为10~40ml/min者,一次用125mg,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者,先一次用500mg,后改为一次125mg,一日1次。 |
抗菌及抗寄生虫感染:成人,第一日100mg,每12小时1次,继以100-200mg,一日1次,或50-100mg,每12小时1次。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共7日。非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由沙眼衣原体或解脲脲原体引起者,以及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单纯性尿道炎、宫颈炎或直肠感染:均为一次100mg,一日2次,疗程至少7日。梅毒:一次150mg,每12小时1次,疗程至少10日。8岁以上小儿第一日按体重2.2mg/kg,每12小时1次,继以按体重2.2-4.4mg/kg,一日1次,或按体重2.2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超过45kg的小儿用量同成人。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常见腹泻、恶心、呕吐。偶有伪膜性肠炎、腹胀、胃灼热、腹部不适、血中胆红素升高、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 2.皮肤:偶有出现瘙痒、局部浮肿、紫癜、皮疹等。 3.中枢神经系统:偶有出现头痛、眩晕、衰弱、疲劳感等。 4.血液系统:偶有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等,均为一过性反应。5.其它罕见的反应有:齿龈炎、直肠炎、结膜炎、药物热等。 |
1、消化系统:本品口服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 2、肝毒性:脂肪肝变性患者和妊娠期妇女容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偶可发生胰腺炎,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 3、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病人可有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可有光敏现象。 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 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停药后可缓解。 6、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 7、四环素类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并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和舌炎等。 |
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头孢他美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多西环素。其化学名为:6-甲基-4-(二甲氨基)-3,5,10,12,12,-五羟基-1,11-二氧代-1,4,4,5,5,6,11,12-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半乙醇半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白色、类白色,有引湿性。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2.若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紧急治疗。 3.在使用本品期间,由于肠道微生物的改变,可能导致伪膜性肠炎。若发生假膜性肠炎,应积极治疗(推荐使用万古毒素)。 4.本品应放到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应用本品时可能发生耐药菌的过度繁殖。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即停用本品并予以相应治疗。 2、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3、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功能。 4、肾功能减退患者可应用本品,不必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时通常亦不引起血尿素氮的升高。 5、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