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头孢他美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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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头孢他美酯片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格

0.25g(以C20H25N5O7S2·HCl计)

20g
生产企业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1220

国药准字H20043490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耳、鼻、喉部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

1.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 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1.口服:饭前或饭后1小时内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一次500mg,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每次按体重10mg/kg给药,一日2次。复杂性尿路感染的成年人,每日全部剂量在晚饭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男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女性非复杂性膀胱炎的患者,在就餐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单一剂量1500~2000mg(膀胱炎患者在傍晚)可充分根除病原体。 2.剂量调节: (1)老年人:可按推荐成人的用量,对老年人无需调整。 (2)12岁以下儿童:以每次每公斤体重10mg,每日2次为标准,剂量调整如下:体重小于15kg者,建议使用其它剂型;体重为16~30kg者,一次250mg;体重为31~40kg者,一次250~500mg;体重大于40kg者,一次500mg。 (3)肾衰竭的成人患者:肌酐清除率大于40ml/min者,一次用500mg,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为10~40ml/min者,一次用125mg,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者,先一次用500mg,后改为一次125mg,一日1次。

1. 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 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 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1.消化系统:常见腹泻、恶心、呕吐。偶有伪膜性肠炎、腹胀、胃灼热、腹部不适、血中胆红素升高、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 2.皮肤:偶有出现瘙痒、局部浮肿、紫癜、皮疹等。 3.中枢神经系统:偶有出现头痛、眩晕、衰弱、疲劳感等。 4.血液系统:偶有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等,均为一过性反应。5.其它罕见的反应有:齿龈炎、直肠炎、结膜炎、药物热等。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头孢他美酯。

本品成分为硝酸咪康唑。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白色、类白色,有引湿性。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2.若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紧急治疗。 3.在使用本品期间,由于肠道微生物的改变,可能导致伪膜性肠炎。若发生假膜性肠炎,应积极治疗(推荐使用万古毒素)。 4.本品应放到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 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