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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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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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81.3mg (按C14H15N5O5S2计算) |
1.5g(按C16H16N4O8S计) |
生产企业 |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52 |
国药准字H2002036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耳、鼻、喉部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下呼吸道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等;泌尿系统感染等。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
用法用量 |
用法:冲服。 用量: 1、常用量 饭前或饭后1小时内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一次500mg,一日二次;12岁以下的儿童,一次每公斤体重10mg,一日二次;复杂性尿路感染的成年人,每日全部剂量在晚饭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男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女性非复杂性膀胱炎的患者,在就餐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单一剂量1500~2000mg(膀胱炎者在傍晚)可充分根除病原体。 2、剂量调节 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调整参照如下: 成人肾功能不全患者推荐用量: 肌酐清除率 推荐剂量 间隔期 >40ml/min 500mg 12h 10-40ml/min 125mg 12h <10ml/min 首次500mg,此后每次125mg,每天一次 24h 儿童用药剂量调整参照如下: 12岁以下儿童(10mg/公斤/次,2次/日)推荐用量: 体重 单次剂量 间隔期 <15kg 每次每公斤体重10mg 16-30kg 250mg 12h 31-40kg 250-500mg 12h >40kg 500mg 12h |
1 肌内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1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3ml注射用水,轻轻摇匀使成为不透明的混悬液。 2 静脉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2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6ml注射用水,使溶解成黄色的澄清溶液。 3 静脉滴注:可将1.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溶于50ml注射用水中或与大多数常用的静脉注射液配伍(氨基糖苷类除外)。一般或中度感染:一次0.75g,一日3次,肌内或静脉注射。重症感染:剂量加倍,一次1.5g,一日3次,静脉滴注20~30分钟。婴儿和儿童按体重一日30~100mg/kg,分3~4次给药。 |
副作用 |
消化系统:主要是腹泻、恶心、呕吐。偶有伪膜性肠炎、腹胀、胃灼热、腹部不适、血中胆红素升高,转氨酶一过性升高等。 皮肤反应:偶有出现瘙痒、局部浮肿、紫癜、皮疹等。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偶有出现头痛、眩晕、衰弱、疲劳感等。 血液系统反应:偶有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等,均为一过性反应。 其它罕见的反应:龈炎、直肠炎、结膜炎、药物热等。 |
1 偶见皮疹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停药后症状消失。 2 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 3 据文献报导,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菌的增殖,胃肠失调,包括治疗中、后期甚少出现的假膜性结肠炎。 4 罕见短暂性的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减少,停药后症状消失。 5 肌内注射时,注射部位会有暂时的疼痛,剂量较大时尤其如此。 |
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头孢他美酯,其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Z)-2-(2-氨基-4-噻唑基)-2-(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新戊酰氧甲酯盐酸盐。 |
头孢呋辛钠,(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二环[4.2.0] 辛-2-烯-2-甲酸钠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或微黄色粉末和颗粒。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 |
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2、若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紧急治疗。 3、肾功能不全者必须使用时需酌情调整剂量。 4、胃肠道疾病,尤其是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5、使用本品可能导致伪膜性肠炎。若发生伪膜性肠炎,应积极治疗(推荐使用万古霉素)。 6、本品应放到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 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 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4 由于头孢菌素类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病人有严重肝肾损害或肝硬化者应调整剂量。 5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大于5m1/分钟,每日应用本品剂量少于2g时,不需作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 6 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尿糖时可获得假阳性反应,以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暂时性升高;血清胆红质、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皆可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