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mg |
12片*3板 |
生产企业 |
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4034 |
国药准字Z22020109 |
说明 | ||
适应症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寻常性银屑病、渗出性多形红斑) |
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1日2次,1次5mg,早晨和晚上睡前各服1次。根据年龄及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在国外注册试验及上市后调查(包括长期使用调查)的9620例患者中,有1056例(发生率11.0%)发生不良反应或实验室检查值异常,共计1402例次。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674例次(7.0%),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68例次(0.7%),倦怠感53例次(0.6%),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46例次(0.5%),口渴36例次(0.4%)等。1)严重不良反应肝功能损害、黄疸(发生率不明)有可能发生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γ-谷氨酰转肽酶(γ-GTP)、乳酸脱氢酶(LDH)、碱性磷酸酶(ALP)升高和黄疸,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2)其他不良反应有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故应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时应进行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置。不良反应症状和发生率症状不良反应发生率≥5%≥0.1%且5%0.1%发生率不明过敏症注)红斑、皮疹、浮肿(颜面/四肢等)瘙痒、呼吸困难神经系统嗜睡倦怠感、口渴、头晕、头痛/头重感麻木感、注意力低下运动麻痹(颜面/四肢等)消化系统腹部不适感、腹痛、腹泻、恶心便秘、口内炎/口角炎/舌痛、胃部烧灼感、食欲亢进肝脏肝功能异常[AST、ALT、γ-GTP、LDH、ALP、总胆红素上升]血液白细胞增多/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肾脏、泌尿系统尿潜血尿素氮(BUN)升高、血肌酐升高、尿蛋白阳性、排尿困难、尿频循环系统心悸、血压上升其他血清胆固醇升高尿糖阳性、胸部不适感、味觉异常、体重增加、潮热月经异常、肌肉痛、关节痛注)出现此类症状时应停止服药。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盐酸奥洛他定 |
苍耳子(炒),防风,黄芪,白芷,辛夷,白术(炒),薄荷。辅料为硬脂酸镁、桃胶、滑石粉、蔗糖、食用色素、虫白蜡。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黄色的圆形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棕色至棕褐色;味微苦、辛凉。 |
注意事项 |
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1.因服用本品会产生嗜睡,服药患者应避免从事驾驶机动车等有危险的机械操作。 2.长期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患者若因服用本品而需减少类固醇量时应在严格管理下逐渐减量。 3.季节性患者服用本品时,应考虑在多发季节即将来临开始服药,并持续至多发季节结束。 4.若使用本品无效,注意不要盲目地长期服药。 其他注意事项 1.由于服用本品会一直过敏性皮内反应,影响过敏的确认,所以进行皮内反应检验前不要服用本品。 2.岁因果关系尚不明确,但服药本品过程中曾出现心肌梗死的报告。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