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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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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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4g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北镇市山庆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907 |
国药准字H1095029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厌氧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及混合感染。 |
用于细菌性阴道病、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以及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用戴上指套的手指将本品塞入阴道深处,每次1或2片,每晚1次,7天为一个疗程。 |
阴道给药。用药前洗净阴部,取曲膝仰卧位,将注膏器(顶帽拔除后)轻轻送入阴道深入至穹窿部,推进管栓将药膏全部注入后,取出注膏器弃之。每隔一日,晚睡前给药一次,一次1支,4次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阴道烧灼感、瘙痒或其他黏膜刺激症状。因本品可自黏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恶心、食欲缺乏、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其他还有可逆性粒细胞减少。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偶见阴道灼热感,停药后可恢复 |
禁忌 |
1、对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 |
妊娠头3个月及月经期间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主要成份甲硝唑、克霉唑、醋酸氯己定。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羊毛脂、石蜡。 |
甲硝唑,化学名: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分子式:C6H9N3O3;克霉唑,化学名:1-[(2-氯苯基)二苯甲基]-1H-咪唑,分子式:C22H17ClN2;醋酸氯己定,化学名:1,6-双(N,1-对氯苯基-N,5-双胍基)己烷二醋酸盐,分子式:C22H30Cl2N102C2H4O2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表面有轻微的隐斑。 |
本品为乳白色或浅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使用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4、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5、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6、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注意事项1.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2.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3.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5.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老年人慎用。 8.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9.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0.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1.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禁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