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杉碱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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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规格

50μg

50μg
生产企业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绿之健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40156

国药准字H2008345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遵医嘱。

口服,每次0.1-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遵医嘱。

副作用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禁忌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石杉碱甲。其化学名称为:(5R,9R,11E)-5-氨基-11-乙叉基-5,6,9,10-四氢-7-甲基-5,9-甲撑环辛并(b)吡啶-2(1H)酮。 分子式:C15H18N2O 分子量:242.32。

本品主要成份为:石杉碱甲。其化学名称为:(5R,9R,11E)-5-氨基-11-乙叉基-5,6,9,10-四氢-7-甲基-5,9-甲撑环辛并(b)吡啶-2(1H)酮。 分子式:C15H18N2O 分子量:242.32。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 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 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1. 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 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