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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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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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0.45g |
生产企业 |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三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447 |
国药准字H1302443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厌氧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及混合感染。 |
抗滴虫和抗菌素药,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炎和老年性阴道炎、非特异性阴道炎及支原体感染、淋病双球菌感染等病症。 |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用戴上指套的手指将本品塞入阴道深处,每次1或2片,每晚1次,7天为一个疗程。 |
阴道用药。月经干净后,每晚临睡前清洁外阴后,仰卧,取一粒塞入阴道深处,一日一次,连用七天至十天。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阴道烧灼感、瘙痒或其他黏膜刺激症状。因本品可自黏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恶心、食欲缺乏、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其他还有可逆性粒细胞减少。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局部不良反应少见。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 1 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 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 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 其他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禁忌 |
1、对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主要成份甲硝唑、克霉唑、醋酸氯己定。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羊毛脂、石蜡。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甲硝唑,四环素,制霉菌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表面有轻微的隐斑。 |
本品为棕色或棕黄色的鸭嘴形栓剂。 |
注意事项 |
1、使用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4、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5、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6、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2 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3 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4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5 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予抗真菌治疗。 6 避免本品接触眼睛。 7 本品不宜长期反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