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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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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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每粒装0.21克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河南生命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135 |
国药准字 B200208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健牌、化湿、祛痰。适用于痰浊阻遏所致的高脂血症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3次,饭后或佐餐服用。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 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 3 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1,2,3,5/4,6环己六醇尼古丁酸酯 |
大蒜。辅料为液状石蜡、明胶、甘油、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淡黄色透明软胶囊,内容物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油状液体; |
注意事项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仅为高脂血症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 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眼部疾患者慎用。 7.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 8.服用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