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肌苷颗粒

茴三硫片

规格

0.2g

25mg
生产企业

湖北美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914

国药准字H2003011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包,儿童一次0.5~1包,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肌苷,辅料为:淀粉,蔗糖。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