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250ml |
0.5g*36粒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71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去湿,通经活络。用于经脉拘急、骨节疼痛、四肢麻木。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ml,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禁忌 |
1.孕妇慎用;2.儿童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玉竹、栀子、木瓜、当归、羌活、独活、陈皮、香加皮、川芎、秦艽、川牛膝、红花、寄生、千年健、豹骨汁。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微甜、苦辛。久贮后有微量易摇匀的沉淀。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及肾功能异常者慎服;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