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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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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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5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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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71 |
国药准字Z20090563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去湿,通经活络。用于经脉拘急、骨节疼痛、四肢麻木。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腰椎病引起的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ml,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慎用;2.儿童禁用。 |
1. 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忌用。 2.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炎、胃出血患者忌用。 3. 孕妇忌用。 |
成分 |
玉竹、栀子、木瓜、当归、羌活、独活、陈皮、香加皮、川芎、秦艽、川牛膝、红花、寄生、千年健、豹骨汁。 |
伸筋草、白芍、狗脊(烫)、续断、地黄、红花、乳香(醋炙)、没药(醋炙)、葛根、桃仁(燀)、牛膝、葛根、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微甜、苦辛。久贮后有微量易摇匀的沉淀。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及肾功能异常者慎服;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生冷、油腻食物。 2.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疾病患者中严重者应向医师咨询后服用。 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本品对胃肠道有轻度刺激作用,宜饭后服用。 5. 服药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过敏性皮炎、荨麻疹或其它过敏现象者立即停药。 6.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11. 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之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