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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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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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50ml |
8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71 |
国药准字Z1098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去湿,通经活络。用于经脉拘急、骨节疼痛、四肢麻木。 |
益气温胃,散寒行气,活血止痛。主治脾胃虚寒,寒凝血瘀证。证见:胃脘痞满,疼痛,嗳气,腹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ml,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0克,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轻度胃脘不适,一般可自行缓解。 |
禁忌 |
1.孕妇慎用;2.儿童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玉竹、栀子、木瓜、当归、羌活、独活、陈皮、香加皮、川芎、秦艽、川牛膝、红花、寄生、千年健、豹骨汁。 |
黄芪(制)、桂枝,吴茱萸,肉桂,细辛,桃仁,红花,当归,川芎,赤芍,丹参,牡丹皮,延胡索,片姜黄,三棱,莪术,水蛭,木香,枳壳,乌药,黄连,生地,甘草(制)。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微甜、苦辛。久贮后有微量易摇匀的沉淀。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微苦或味苦(无蔗糖)。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及肾功能异常者慎服;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妊娠和月经过多,及有自发出血倾向者,有中医热证或阴虚火旺证者慎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