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250ml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695 |
国药准字Z20090803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去湿,通经活络。用于经脉拘急、骨节疼痛、四肢麻木。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腰椎病,黄韧带骨化症,症见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也可用于胸椎后纵韧带骨化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ml,一日2次。 |
饭后服用,一次5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慎用;2.儿童禁用。 |
1 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忌用; 2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炎、胃出血患者忌用; 3 孕妇忌用。 |
成分 |
玉竹、栀子、木瓜、当归、羌活、独活、陈皮、香加皮、川芎、秦艽、川牛膝、红花、寄生、千年健、豹骨汁。 |
白芍、葛根、桃仁(?)、红花、乳香(醋炙)、没药(醋炙)、续断、狗脊(烫)、伸筋草、地黄、牛膝、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微甜、苦辛。久贮后有微量易摇匀的沉淀。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及肾功能异常者慎服;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本品对胃肠道有轻度刺激作用,宜饭后服用。 4.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 5.服药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过敏性皮炎、荨麻疹或其他过敏现象者立即停药。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