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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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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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12片 |
0.25g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30 |
国药准字H42022749 |
说明 | ||
适应症 |
艾乐汀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饮食疗法和其他非药物治疗反应欠佳时,降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总胆固醇(TC)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 |
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和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改善心脑血管病的缺氧状态。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10~20mg,每日一次,晚餐时服用。剂量可按需要调整,但最大剂量不超过每天80mg。 |
口服,一次0.5g,一日2次,早晚空腹服用。 |
副作用 |
1.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腹泻、胀气,其他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2.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萎、失眠。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5.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禁忌 |
1.对洛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2.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洛伐他汀。 |
角鲨烯。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丸,内容物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油状液体。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4.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剂量应减少。5.本品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