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氨酰胺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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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谷氨酰胺颗粒

除疤膏

规格

2.5g

每支装50g
生产企业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054

国药准字B20020108
说明
适应症

主要适用于烧伤、创伤、大手术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的病人,也可用于那些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病人的辅助治疗。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0~30克(4-12袋),一日三次。用温开水溶解后服用,即配即用,疗程一周。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次。

副作用

有时会出现便秘,腹泻,呕吐,偶尔有胃部不适等。

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禁忌

谷氨酰胺不能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消除率<25毫升/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控肝功能。

1. 创面未愈合者忌用;

2. 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

4. 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谷氨酰胺

化学名称:L-2-氨基戊酰胺酸

分子式:C5H10N2O3

分子量:146.15

桃仁、鸦胆子、冰片、樟脑、石碱,辅料为甘油、白凡士林、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略带甜味。

除疤膏为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注意事项

1.使用谷氨酰胺颗粒及,应用温开水溶解,即配即用。

2.应监测碱性磷酸酶、SGPT、SGOT和酸碱平衡。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

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

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