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重0.75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286 |
国药准字Z22025650 |
说明 | ||
适应症 |
彝医:中医:补血益气,调经养颜。用于妇女月经不调及其所引起的痛经、面色淡暗或有暗斑。 |
补气养血,通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虚弱消瘦,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寒湿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木香、川芎、延胡索(醋制)、当归、熟地黄、赤芍、红花、乌药、白术、丹参、香附(制)、吴茱萸(甘草水制)、泽兰、鸡血藤、菟丝子。辅料为蔗糖、羧甲淀粉钠、乙醇、明胶、硬脂酸镁、滑石粉。 |
每100g含:总皂甙280mg。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服本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