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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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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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75g |
每瓶装100g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286 |
国药准字Z11020793 |
说明 | ||
适应症 |
彝医:中医:补血益气,调经养颜。用于妇女月经不调及其所引起的痛经、面色淡暗或有暗斑。 |
益精血,补肝肾。用于气虚血亏引起的面色萎黄,精神倦怠,头晕目眩,妇女血虚,月经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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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木香、川芎、延胡索(醋制)、当归、熟地黄、赤芍、红花、乌药、白术、丹参、香附(制)、吴茱萸(甘草水制)、泽兰、鸡血藤、菟丝子。辅料为蔗糖、羧甲淀粉钠、乙醇、明胶、硬脂酸镁、滑石粉。 |
黄芪、地黄、益母草、白芍、何首乌(黑豆酒炙)、当归、枸杞子、川芎、菟丝子、木香、大黄。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黑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苦而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