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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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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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75g |
每100丸重10g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286 |
国药准字Z22024451 |
说明 | ||
适应症 |
彝医:中医:补血益气,调经养颜。用于妇女月经不调及其所引起的痛经、面色淡暗或有暗斑。 |
温肾健脾,活血调经。用于脾肾阳虚、瘀血阻滞所致的月经不调、闭经、痛经、不孕,症见月经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行经小腹冷痛、经水日久不行、久不受孕、腰膝冷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g,一日2次,自月经周期第五天起连服20天;无周期者每月连服20天,连服三个月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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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阴虚火旺.月经量过多者不宜服用。 |
成分 |
木香、川芎、延胡索(醋制)、当归、熟地黄、赤芍、红花、乌药、白术、丹参、香附(制)、吴茱萸(甘草水制)、泽兰、鸡血藤、菟丝子。辅料为蔗糖、羧甲淀粉钠、乙醇、明胶、硬脂酸镁、滑石粉。 |
鹿茸(去毛)、淫羊藿(炙)、黄芪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阴虚火旺.月经量过多者不宜服用。 2、尚无本药品对子代安全性研究资料。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