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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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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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75g |
0.5g*36粒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286 |
国药准字Z20150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彝医:中医:补血益气,调经养颜。用于妇女月经不调及其所引起的痛经、面色淡暗或有暗斑。 |
调摄冲任,解散止痛。用于乳腺增生病,中医辨证属于冲任失调、郁滞痰凝者,症见乳房疼痛、乳房肿块、腰膝酸软、神疲乏力、胸胁胀痛、月经不调等,舌质淡,苔薄白或白腻,脉弦细。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为8周(经期停服)。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中个别病例发生恶心、腹痛、呕吐、胃部不适等肠道反应,多为轻度,可自行缓解或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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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木香、川芎、延胡索(醋制)、当归、熟地黄、赤芍、红花、乌药、白术、丹参、香附(制)、吴茱萸(甘草水制)、泽兰、鸡血藤、菟丝子。辅料为蔗糖、羧甲淀粉钠、乙醇、明胶、硬脂酸镁、滑石粉。 |
鹿角、制何首乌、蛇床子、牡丹皮、赤芍、郁金、牡蛎、昆布。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香,味微咸。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月经期间停用。2.建议在饭后服用本品。3.临床试验中有1例患者治疗后凝血功能相关指标出现轻度异常,尚不能排除与药物的关系,建议凝血功能异常者慎用丹鹿胶囊。4.临床试验中有1例患者出现轻度腰痛,尚不能排除与药物的关系。5.乳腺炎症,乳腺恶性肿瘤及单纯良性肿瘤均非本品适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