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mg |
30mg |
生产企业 |
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4030 |
国药准字H20000714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改善与老年化有关的精神退化的症状和体症;急慢性血管病后遗的功能、智力减退的症状;轻中度血管性痴呆;血管性头痛。 |
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后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耳,鼻,喉科方面、可用于治疗耳蜗前庭疾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mg,一日3-6mg,饭前服用,疗程遵医嘱。 |
口服,一次一粒,一日二次,早晚各服一粒,最好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偶可发生鼻塞、短暂的恶心和胃部不适,但通常将本药与食物同服可防止。大多数病例不需要采取特别措施,副作用即可消失。必要时可调整剂量。 |
一般耐受良好,口服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及便秘胃肠不适,偶见不安、失眠荨麻疹注射可引起出汗过多。 |
禁忌 |
1.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2.严重心脏病患者,特别是伴有心动徐缓者禁用。 |
1.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压治疗。 2.心律失常低血钾患者慎用。 |
成分 |
甲磺酸双氢麦角毒碱。 |
本品主要成分为长春胺。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微丸。 |
注意事项 |
1.心率稍慢者慎用。 2.不要与多巴胺类药物联合应用。 |
1.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压治疗。 2.心律失常低血钾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