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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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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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367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和血,调经止痛。用于气郁血滞,月经不调,经来腹痛,崩漏白带。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丸,每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忌食生冷食物。忌凉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成分 |
麦门冬、制半夏、阿胶(蛤粉炒)、熟地黄、延胡索、香附、没药、益母草、艾叶炭、续断、黄芩、吴茱萸、牡丹皮(酒炒)、酒白芍、制川芎、肉佳、当归、炙甘草等。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至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微甘辛。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