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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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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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ml:诺氟沙星0.4g与葡萄糖12.5g |
0.1g*24片(鲁抗) |
生产企业 |
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841 |
国药准字H1098000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主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和胆道感染,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 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
口服。成人一日0.8~1.2g(8~12片),小儿按体重一日30~40mg/kg。分3~4次服用。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1.肝毒性:在正常剂量下本品的肝毒性较小,主要表现为胆汁淤积和暂时性血清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等,一般停药后可恢复。2.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药物热,药疹和荨麻疹。 |
禁忌 |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麦迪霉素。其化学名称为:[4R-(4R*,5S*,6S*,7R*,9R*,10R*,11E,13E,16R*)]-6-{[3,6-二脱氧-4-O-(2,6-二脱氧-3-碳-甲基-a-L-核糖-己吡喃糖基)-3-(二甲胺基)-b-D-吡喃葡萄糖基]氧}-4,10-二羟基-5-甲氧基-9,16-二甲基-2-氧代六烷-11,13-二烯-7-乙醛的3,4-b-二丙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 2. 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 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 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 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 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 7. 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 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9. 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 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 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本品与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耐药性。3.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4.本品在pH≥6.5时吸收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