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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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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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4g |
0.3gx24瓶 |
生产企业 |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
浙江省诸暨市越翠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69 |
国药准字Z33020659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心,健脑,安神。用于精神忧郁,易惊失眠,烦躁。 |
安神,明目消翳。用于惊悸失眠,目生云翳。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一次14~42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瓶,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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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甘草、大枣、小麦麸(或小麦)。 |
珍珠。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气微,味甜。 |
本品为类白色粉末;味淡。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宜餐后服用。 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