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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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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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3g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 |
江西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514 |
国药准字Z10890003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心安神。用于心神失养所致的精神忧郁、易惊不寐、烦躁。 |
补益肺肾、秘精益气。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久咳虚喘,神疲乏力,不寐健忘,腰膝痠软,月经不调,阳痿早泄。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无明显毒副作用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大枣、甘草浸膏、小麦。 |
发酵虫草菌粉(Cs-4)。 |
性状 |
为淡棕色的黏稠液体;气微,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浅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