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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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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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1g | |
生产企业 |
北镇市山庆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天一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334 |
国药准字Z2005056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疖肿、溃疡、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和脓疱疮。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疮疡热疖。 |
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涂患处。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外用,取药粉碎,用米醋或冷开水调成糊状,敷患处。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 本品必须经稀释后含嗽,不得咽下。 2. 含嗽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甲硝唑3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辅料为: |
珍珠、人工牛黄、三七、黄芩浸膏粉、冰片猪胆粉、薄荷油,辅料为硬脂酸镁、滑石粉、薄膜包衣粉。 |
性状 |
软膏剂 |
本品为薄膜衣片,出去薄膜衣后先黄色至深黄色;气香,味辛凉而苦。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5日后,症状未见缓解,应咨询医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患处破烂、出脓者不可外敷。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