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莫司汀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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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洛莫司汀胶囊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规格

40mg

2ml:4mg(按C18H19N3O计)
生产企业

吉林佳泰制药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0950

国药准字H10970065
说明
适应症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100~130mg/m2,顿服,每6~8周一次,3次为一疗程。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副作用

口服后6小时内可发生恶心、呕吐,可持续2~3天,预先用镇静药或甲氧氯普胺并空腹服药药可减轻;少数患者发生胃肠道出血及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服药后 3~5周可见血小板减少,白细胞降低可在服药后第1及第4周先后出现两次,第6~8周才恢复;但骨髓抑制有累计性。偶见全身性皮疹,有致畸胎的可能,亦可能抑制睾丸或卵巢功能,引起闭经或精子缺乏。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有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低于4×109/l、血小板低于80×109/l者禁用。合并感染时应先治疗感染。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洛莫司汀。 化学名:1-(2-氯乙基)-3-(4-甲基环已基)-1-亚硝基脲。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

为澄清、无色液体。

注意事项

1、因可引起突变和畸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引起肝功能一时性异常。3、下列情况慎用:骨髓抑制、感染、肾功能不全、经过放射治疗或抗癌药治疗的患者或有白细胞低下史者。4、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常规及血小板、血尿素氮、血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等。5、病人宜睡前与止吐药、安眠药共服,用药当天不能饮酒。6、治疗前和治疗中应检查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