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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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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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18g*45片 |
生产企业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药研院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524 |
国药准字Z2002741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 |
祛风除湿,舒筋活络,清热解毒。具有抗炎和免疫抑制作用。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每片含保泰松0.07g),一日3次;一次2片(每片含保泰松0.035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本品中保泰松不良反应多,毒性大。副作用发生率约为10%~20%。 2.对胃肠刺激性大,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便秘等,用时过长,剂量过大可引起消化道溃疡。 3.本品中保泰松可抑制骨髓功能引起粒细胞减少,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如及时发现并停药尚可恢复,否则预后严重。 4.保泰松尚引起钠、氯及水在体内潴留而引起水肿。亦可引起黄疸及肝炎。 |
1.对性腺明显的抑制作用,如女性月经减少或闭经,男子精子减少或消失。服药时间越久,对性腺的抑制越明显。停药后多数患者可恢复。 2.对骨髓有抑制作用,可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3.使用本品后,部分患者出现恶心,胃部不适、纳差、腹胀、胃痛、腹泻、便秘、口腔溃疡、皮疹、心慌,应中止治疗,给予相应处理措施或遵医嘱处理。 |
禁忌 |
溃疡病患者慎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或患有肝脏疾病等严重全身疾病者禁用。 2.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婴幼儿、青少年及生育年龄有孕育要求者不宜使用,或全面权衡利弊后遵医嘱使用。 3.患有骨髓造血障碍的疾病者禁用。 4.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期禁用。 5.严重心律紊乱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含保泰松(C19H20N2O2)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火把花根。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呈棕色 |
本品为棕色的片;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溃疡病患者慎用。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为观察本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及检、复查血、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 3.心、肝、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贫血、白细胞、血小板低下者慎用。 4.一般连续用药不宜超过三个月。如需继续用药,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决定,必要时应及时停药,给予相应的处理。 5.既往报道的雷公藤制剂尚存在以下不良反应:(1)可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2)可见心、肝、肾损害,心脏室性早搏、窦性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心电图的ST T改变和肝、肾功能的异常。甚至出现肾衰。(3)可发生皮疹、皮肤色素沉着等。(4)影响妊娠或有致畸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