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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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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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01 |
生产企业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465 |
国药准字H3202504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头癣、甲癣。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晚1次涂搽患处。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偶见过敏反应。 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五倍子提取物50毫克、薄荷油0.015毫升、苯甲酸30毫克、水杨酸40毫克、β-萘酚15毫克、苯酚0.011毫升、甘油0.1毫升。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克霉唑0.15克。辅料为:硬脂酸、甘油、单硬脂酸甘油酯、氢氧化钾、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搽剂。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