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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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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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按C17H20FN3O3计) |
0.5g*36粒(吉春) |
生产企业 |
青岛国大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27 |
国药准字Z2008064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由培氟沙星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妇科、生殖系统感染;腹部和肝、胆系统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皮肤感染;败血症和心内膜炎;脑膜炎。 |
清热祛痰,镇咳平喘.用于肺内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急性呼吸道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0.2~0.4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培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返魂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微苦。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