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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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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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0.126g,乙酰水杨酸0.23g,咖啡因30mg |
对乙酰氨基酚0.125g,人工牛黄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生产企业 |
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仁齐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426 |
国药准字H360220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华药师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淡橙黄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避免用药过量。2.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华药师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应避免合并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份的抗感冒药。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