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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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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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0.126g,乙酰水杨酸0.23g,咖啡因30mg |
60ml(100ml:3g)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中方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339 |
国药准字H2000053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本品系非甾体类抗炎药,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适用于: 1. 由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喉炎等疾病引起的发热。 2. 可用于减轻或消除以下疾病的疼痛或炎症: (1) 扭伤、劳损、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旋转带肌腱炎及腱鞘炎。 (2) 痛经、牙痛、术后疼痛及腰部疼痛。 (3)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其它非类风湿性关节炎及急性痛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 1.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 3~0. 6g(10~2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 1岁~12岁儿童患者: (1) 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20mg/kg(0. 66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2) 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30mg/kg(1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肠、胃部不适或皮疹、头痛、耳鸣。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 2. 对本药物过敏者;曾有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病史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
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摇匀后为白色或类白色微球混悬剂,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肠胃病患者慎用。 2. 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3. 并用抗凝血剂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 心功能不全及原发性高血压病患者慎用。 5. 连续服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