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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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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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2g*12粒 |
生产企业 |
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086 |
国药准字H200801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性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2片,一日2~3次,饭后服用。连续服用一周后或症状控制后可减量为每次1~2片,一日1~2次维持。 2.小儿:每日可按每千克体重1/10片服用,每日最多不得超过5片。 3.极量:一次用量最大不得超过6片,一日用量最大不得超过10片。 |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2粒),一日3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剂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轻度胃部不适感﹑恶心等胃肠刺激症状,长期服用可出现嗜睡﹑眩晕等。也可出现牙龈增生﹑多毛症。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肝脏损伤。 |
1、消化系统:常见(]1/100,[1/10)的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少见(]1/1,000,[1/100)的有腹痛,腹泻,便秘,胸闷,胃痛,胃部不适,胃部烧灼感,腹涨,口干等; 2、感觉器官:耳鸣,味觉异常,均少见;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麻木,眩晕,均少见; 4、泌尿系统:BUN升高,尿蛋白,均少见; 5、皮肤粘膜:皮疹,红斑,瘙痒,均少见;荨麻疹(发生率不明); 6、Sevens-Johnson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据报道本品同类药可能引起上述症状。故给予本品时如出现类似症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7、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有AST(GOT)、ALT(GPT)、ALP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均常见),应密切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其他反应:发热、面色潮红、乏力、胸闷、尿频,均少见;惊悸,浮肿(发生率不明)。 |
禁忌 |
1. 孕妇禁用。2. 严重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苯妥英钠,茶碱,颠茄,咖啡因,可可碱,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麻黄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福多司坦。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为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内容物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 严重肺心病﹑消化性溃疡及甲亢患者慎用。2. 肝功能不良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3. 由于本药可引起困倦,高空作业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慎用。4. 嗜睡﹑胃肠道不适等轻度不良反应可减少服药量或次数,一般不必停药,如出现不良反应加重时,应停止用药。5. 嗜酒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需适当增加剂量,但服用本品同时大量饮酒亦可增加毒性。 |
1.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2.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能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