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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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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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mg |
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696 |
国药准字H3202580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 |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 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 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 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 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结合并用; 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 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 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 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 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 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2片,一日2~3次,饭后服用。连续服用一周后或症状控制后可减量为每次1~2片,一日1~2次维持。 2.小儿:每日可按每千克体重1/10片服用,每日最多不得超过5片。 3.极量:一次用量最大不得超过6片,一日用量最大不得超过10片。 |
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2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20-8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 常用肌内注射,剂量视儿童年龄、体重和病情而定。如对胸腺发育不全症患儿,每天1mg/kg,症状改善后, 改维持量为每周1mg/kg,可长期应用作替代性治疗,治疗8个月至12岁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每隔日1次,每 次5mg,1个月后改为1周2次,每次5mg。治疗期间如遇发热、呼吸道感染,在抗细菌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疗程继 续,3个月为1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轻度胃部不适感﹑恶心等胃肠刺激症状,长期服用可出现嗜睡﹑眩晕等。也可出现牙龈增生﹑多毛症。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肝脏损伤。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禁忌 |
1. 孕妇禁用。2. 严重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禁用。 |
1、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苯妥英钠,茶碱,颠茄,咖啡因,可可碱,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麻黄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配有甘露醇和亚硫酸氢钠制成的冻干品。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为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冻干品。 |
注意事项 |
1. 严重肺心病﹑消化性溃疡及甲亢患者慎用。2. 肝功能不良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3. 由于本药可引起困倦,高空作业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慎用。4. 嗜睡﹑胃肠道不适等轻度不良反应可减少服药量或次数,一般不必停药,如出现不良反应加重时,应停止用药。5. 嗜酒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需适当增加剂量,但服用本品同时大量饮酒亦可增加毒性。 |
1. 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 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 2. 本品溶解后,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