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5ml*1支/盒 |
0.1g(按C16H15N5O7S2计) |
生产企业 |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23 |
国药准字H20120027 |
说明 | ||
适应症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从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 |
用法用量 |
外敷,一日2~3次,尽可能保持局部湿润。 |
口服,一次0.1g(1片),一日2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到一次0.2g(2片),一日2次。儿童;口服,按一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故不能滥用。 |
|
禁忌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成分 |
维生素B,硫酸庆大霉素。 |
头孢克肟。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微黄色。 |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如发现安瓿破裂或药品出现浑浊、沉淀者不得使用。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4.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